对于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则为: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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