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第三人侵权责任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时间:2024-04-21 作者:西安律师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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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认定需要根据行为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比如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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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原则上由第三人赔偿。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例外,比如: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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