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借款人和被借款人的区别

时间:2024-04-12 作者:西安律师

出借人和借款人区别如下:
1、出借人是借钱方,借款人为需要借钱的一方;
2、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做为出借人需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并且要做到留有存据,最好能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的额度,利息,归还日期。
借款人指的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为保证,或以第三方作担保来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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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在借条上什么位置上签字,如果在借款人处签字,就是借款人,在担保人处签字就是担保人。在原有借款人处签字,和原来借款人属于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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